Tuesday, October 24, 2006

Zaobao :)

Haha I am quite proud of myself today :P

My mum's article went onto Zaobao! Haha I helped her edit it, typed it and emailed it (basically, the work of a secretary, though I don't think I make a good secretary) so I guess I can claim partial credit :)

Haven't been writing to Zaobao for a long long time... the last one that was published was in 2004? I hope 卢老师 is not still looking out for them; everytime I go back to DHS she will go “晓阳最近好像没怎么看到你的文章...?”Haha well, I edit my mum's :P

So here goes:

应有义工跟进林仙花的个案
● 麦彩明

我94年从香港移居新加坡,已经把此地当成是我的第二故乡。千禧年时为了响应当时吴总理的号召,开始积极地参与义务工作,并走入社区,亲身体验社会中不幸的一群的生活。本人每星期会有固定的三天到护理医院,癌症基金和痉挛学校去服务;这些经验使我深切体验到陷于困苦的人如何不胜生活的折磨,而在社会的边缘挣扎求存。

很多时候,由于贫困和处于弱势的人对未来怀有恐惧,他们在解决自身难题时往往显得不积极。他们根本并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解决问题。因此,除了政府的援助方案外,他们其实也需要一些能够了解他们的问题并能协助他们寻求援助的人,主动接触他们并跟进他们的个案。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真正的走出困境,并学会如何帮助自己。

昨早在报章上看到公众不停地给陈如川遗孀林仙花女士捐款,至今总额已达五十万之巨。我不禁担心,公众的过度的热心和媒体的渲染可能会导致不良的后果,严重者甚至可能会掀起一股自杀风潮。像林女士的家庭在社会上为数不少,而这些报道则很可能会给他们一种启示——我自己死后家人可以得到巨额捐款,家庭的问题也可以立刻得到解决,那我何不牺牲自己,而让家人无忧?因此,我觉得,在这起事件中,传媒其实应该负起教育公众的责任,而不能只报道时间(Sic)悲惨的一面。传媒应该指出大家从这事件中可吸取的教训,并指出在悲剧发生前可以采取的解决方法,从而突显自杀并不能解决问题。

事主其实并非走投无路。他大可将他的组屋单位的其中一个房间分租出去以帮补家用;他那十来岁的孩子亦可出外去做一些零工或通过学校申请《海峡时报》的零用钱计划来获得一些收入。由于他们并没有巨额债务,欠的也都是基本日常生活费用,有关机构也能让他们分期付款以减轻负担,是不是?可是,事主就是因为种种原因而钻牛角尖,为了千多元债务而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到底这到底反映了什么?是事主的无知,还是真正意义上的无助?
  

其实,除了协助林女士还清债务和管理捐款,当前更重要的任务是照顾好孩子的思绪。我们不应只往金钱方面想;我们应尽力协助林女士的孩子走出阴影,提升他们的课业,并教导他们积极地面对人生。这样,他们才能最终脱离贫穷,以避免重蹈父亲的覆辙。父亲的牺牲是一个惨痛的教训;我们应该告诉孩子,在结束生命之前,其实还有很多可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孩子有一个积极的思考取向,他们才能一生受用。所以,派遣义工跟进林女士的个案,让义工协助他们走向积极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事项。对一些没有或不可能有长远的人生计划的人,没有人从旁指引,他们又如何能知道当下应怎么做?
  

我在此引用慈济证严上人的话:“人生不一定球球是好球,但是有历练的强打者,随时都可以挥棒。”如何才能让人人都变成一个有历练的强打者,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